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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如何申請調解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3-05 14:04

     

    ■ 聲請調解手續:

    一、請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諮詢電話(07)662-7309由當事人或代理人以書面〈當事人不克前來委由他人者應填具委任書〉併同相關證件提出聲請,擇期(約15天左右)進行調解。

    二、利用高雄市民政局線上調解申請服務系統聲請調解https://cabu3.kcg.gov.tw/Home/Index另開新視窗

    三、車禍事件調解可向受理車禍交通隊警員聲請轉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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