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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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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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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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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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離營歸鄉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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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分證、戶口名簿
2.退伍證
3.報到憑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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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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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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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緩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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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戶口名簿及身分證
3.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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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期限截止後函轉兵役處,,高雄市後備指揮部核辦,每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為受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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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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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轉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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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身分證、退伍證、申請人印章
3.最近三個月內公 、私立醫院診斷書
4.身心障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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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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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備役退役證明補(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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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身分證
3.身請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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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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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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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兵身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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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身分證、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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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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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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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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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申請人印章
3.身分證
4.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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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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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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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在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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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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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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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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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補充兵役、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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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戶口名簿
3.相關證明文件(不在學證明、身障手冊、診斷證明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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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後函報兵役處核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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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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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體檢
(休退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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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身分證
2.休退學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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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近期體檢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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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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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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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現場印製)
2.身分證、印章、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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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後轉兵役處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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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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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延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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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2.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3.有關證明文件(請至相關文件下載區下載)
4.徵集令
5.申請書(現場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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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後轉兵役處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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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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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境(以觀光名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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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境前3天至1個月內至役政署線上系統申請出境,核准後印出核准通知單即可。
2.或持有效護照至本所代為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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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出境日期前一個月內)
※若已退伍、退役或役男免役、禁役,請持現有護照正本、退伍(退役、免役、禁役)證明書正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地辦事處,申請註銷兵役戳記。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之相關資料請至http://www.boc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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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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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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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國謢照(內頁加蓋僑居身分加簽章)、外國護照
2.身分證
3.最高學歷證明
4.戶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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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後函報兵役處核定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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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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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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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對象:83~89年次之就讀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
2.申請時間及方式:10月16日至11月15日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進行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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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數超過公告員額時,內政部役政署將於11月16日進行公開抽籤。
2.抽籤結果將發送email通知抽中之籤號。申請人請自行核對申請序號末2碼,即可得知是否中籤。
3.中籤者因故欲放棄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洽本所兵役課切結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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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100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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