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
緩召第4款(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
緩召第5款(獨子)、
儘後召集第4款(兄弟姊妹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之申請作業開跑囉~
緩召 申請日期:自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逐次召集 申請日期:自1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儘後召集 申請日期:自1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相關資訊將於3月16日登載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
申請類別及法令條款內容請參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