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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兵役申請窗口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1-11 12:06

    申請項目

    應備書件

    處理期限

    電話

    後備軍人離營歸鄉報到

    1.身分證、戶口名簿 
    2.退伍證 
    3.報到憑證卡

    隨到隨辦

    6616100轉223

    後備軍人緩召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戶口名簿及身分證
    3.印章 

    受理期限截止後函轉兵役處,,高雄市後備指揮部核辦,每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為受理期限

    6616100轉223

    後備軍人轉免役

    1.申請書 
    2.身分證、退伍證、申請人印章 
    3.最近三個月內公 、私立醫院診斷書
    4.身心障礙手冊

     

    6616100轉223

    替代備役退役證明補(換)發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身分證
    3.身請人印章

    隨到隨辦

    6616100轉223

    國民兵身分證明書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身分證、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隨到隨辦

    6616100轉223

    免役證明書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申請人印章 
    3.身分證 
    4.戶口名簿

    隨到隨辦

    6616100轉224

     

    役男在營證明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戶口名簿

    隨到隨辦

    6616100轉224

     

    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補充兵役、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戶口名簿 
    3.相關證明文件(不在學證明、身障手冊、診斷證明書....等)

    受理後函報兵役處核定資格

    6616100轉224

     

    申請體檢
    (休退學者)

    1.申請人身分證 
    2.休退學證明文件

    排入近期體檢場次

    6616100轉224

    申請複檢

    1.申請書(現場印製)  
    2.身分證、印章、診斷證明書

    受理後轉兵役處核辦

    6616100轉224

    申請延期入伍

    1.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2.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3.有關證明文件(請至相關文件下載區下載)
    4.徵集令
    5.申請書(現場印製) 

    受理後轉兵役處核辦

    6616100轉224

    役男出境(以觀光名義申請)

    1.出境前3天至1個月內至役政署線上系統另開新視窗申請出境,核准後印出核准通知單即可。
    2.或持有效護照至本所代為線上申辦。 

    隨到隨辦(出境日期前一個月內)
    ※若已退伍、退役或役男免役、禁役,請持現有護照正本、退伍(退役、免役、禁役)證明書正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地辦事處,申請註銷兵役戳記。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之相關資料請至http://www.boca.gov.tw另開新視窗查詢。  

    6616100轉224

    僑民(生)

    1.本國謢照(內頁加蓋僑居身分加簽章)、外國護照
    2.身分證
    3.最高學歷證明
    4.戶籍資料

    受理後函報兵役處核定列管

    6616100轉224

    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1.申請對象:83~89年次之就讀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

    2.申請時間及方式:10月16日至11月15日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另開新視窗」進行申請作業

    1.申請人數超過公告員額時,內政部役政署將於11月16日進行公開抽籤。

    2.抽籤結果將發送email通知抽中之籤號。申請人請自行核對申請序號末2碼,即可得知是否中籤。

    3.中籤者因故欲放棄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洽本所兵役課切結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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